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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会展业防疫义务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3-24 17:42  作者:  点击次数:3968

各会展单位:

目前,本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根据市商务委的要求,本市暂停2020年2月即将举办的各类展会活动,全力以赴,有力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了切实解决会展单位面临的实际问题,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上海市会展业促进中心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会共同发起“会展业防疫义务法律服务咨询服务”活动,为广大的会展单位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具体安排如下:

1、咨询服务自2月3日至3月3日,咨询时间为每日9:00-17:00。

2、有咨询需要的会展单位请将咨询内容以表格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info@scaac.com.cn。相关法律咨询意见会以邮件的形式回复。

示例:见下面表格

信息来源:上海会展促进 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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