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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会展!青海发布首部“禁塑”地方性法规
更新时间:2023-09-04 09:33  作者:  点击次数:2795

据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消息,自今年10月1日起,青海省首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地方性法规——《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生效施行。

《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主办的大型会议、会展、商品交易、文娱体育以及其他群众活动,应当停止使用禁止、限制目录内的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塑料制品废弃物的清理回收,防止乱扔乱堆乱放、污染环境。

该《条例》于今年6月2日由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是青海省首部关于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黄南州加强“白色污染”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在经营中使用或者提供使用禁止、限制目录内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州、县(市)人民政府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邮政管理等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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